苏州大学法学学士、法律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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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刑事控告、刑事合规;执行与不良资产处置;机关及企业网络舆情的法律处置。
● 原厅级干部高某涉嫌受贿案被就低判处;● 钱某涉嫌故意毁坏财物案被绝对不诉;● 某上市公司多名工作人员涉嫌私刻公章案被相对不诉;● 江某涉嫌故意伤害案被相对不诉;● 戴某涉嫌危险驾驶案被相对不诉;● 龚某涉嫌寻衅滋事案被相对不诉;● 朱某执行案一月内回收全部本息800万元;● 某无抵押不良资产案最终回收本息总额的50%;● 某公司被网暴案通过刑事控告、民事诉讼、行政复议等渠维护企业形象、挽回经济损失。
检察机关从业19年,曾任江苏省某市检察院宣传处长、新闻发言人,苏州市某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参与办理轰动全国的太湖非法倾倒垃圾案、苏州市首例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案等重特大案件,举办新闻发布会20余次,处置舆情事件30余起,发表法治作品300余篇30余万字。立个人三等功3次,获先进个人及优秀共产党员共15次,被评为江苏省法制宣传先进、苏州市文明创建先进等荣誉称号。律师执业以来,为厅级干部、上市企业等数十起刑事案件代理或辩护,作无罪辩护成功1起,作不起诉辩护成功12起;综合运用诉讼、执行、控告等刑民交叉举措为当事人索回债权数千万元。擅长刑事辩护和控告、政府和企业服务、执行和不良资产处置等法律业务以及营销策划等周边业务。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 苏州市老科技工作者协会、苏州市老专家协会法律咨询委员会主任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美容化妆品业商会品牌研究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