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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满后人”操作千亿“国家大项目”,八年骗局一朝控告成功

 一、案例名称

陈某刑事控告倪某涉嫌诈骗罪

二、裁判要旨

本案是无锡近年来以“民族资产解冻”为名的诈骗案中犯罪金额最大的案件。本案有以下控告的不利因素:第一,双方之间除了打款记录没有任何证据;第二,被骗时间跨度长达八年,陈某描述的被骗过程匪夷所思,有违生活常理;第三,倪某与其同伙相互配合,陈某之外的其他被害人深信不疑,甚至为了获利,轮番为诈骗团伙作保证、打掩护;第四,诈骗团伙虚构的与“国家领导人”的互动使得陈某不敢查证。基于这几个因素,陈某最初至公安机关报案时,公安机关对其陈述真实性有诸多质疑,不予采信。陈某遂委托律师协助控告。

三、案情简介

2012年,陈经人介绍与倪相识。倪某称自己爷爷是伪满洲国官员,在海外给自己留下1000余亿巨额财产,虚构了将该“民族资产”进行“解冻”并引入境内的“国家大项目”,并以“打点”“推进项目”为名,2012年至今骗取陈某共计1600余万元“项目”没有任何动静,陈也未得到任何回报,故陈某怀疑自己被诈骗了。

四、律师谋略

陈某委托本律师代理其刑事控告后,为提高成功控告的可能性,律师采取了以下措施:

第一,与陈某之子沟通后,其子通过数月时间录下陈某与倪某及其同伙的电话固定证据。从数千条电话录音中,律师团队归纳出了犯罪团伙的人物关系图和诈骗套路,为公安机关后续侦查绘制出了详细的侦查方案和线索。

第二,为明确本案是刑事犯罪而非经济纠纷的性质,也为驳斥倪某等人接受询问时可能提出的“借款”、“投资”等辩解,律师团队围绕诈骗犯罪构成,从上述海量录音信息中,着重解决了倪某等人虚构事实的各项细节,如倪某等人伪造的身份、“国家大项目”的运作流程、所涉及“国家领导人”的所谓签批指示及该资金的来源、管理等等,为公安机关进行侦查提供了极大便利。

第三,通过生活常理推断和2019年8月出台的《关于依法惩治民族资产解冻类诈骗及相关犯罪的意见》中对诈骗主观故意的规定,击破倪某等人声称自己为中央某领导人亲友、确有该“国家大项目”的“幽灵抗辩”。

律师向公安部门提供了经整理的打款记录,通过倪某的生活和工作轨迹驳斥其辩解,强化了公安机关的办案信心。随后,律师协助公安机关顺藤摸瓜,找到潜藏于上海的犯罪团伙首脑金某。金某后被上海警方抓获。公安机关另抓获了部分该团伙其他同案犯。

五、裁判结果

倪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半,罚金五十万元。

    六、实务经验总结

    现实生活中,由于警力的匮乏和刑事侦查工作规范化程度不断提高,一方面刑法的谦抑性得到体现,私权利保障强化,但另一方面也使得部分社会关注度不高、侵犯人身权利不明显或者明显缺乏线索、查证难度极大的犯罪得不到关注,这就给律师介入刑事控告提供了广阔市场空间。

在介入刑事控告时,律师要有侦查分析的敏锐度和取证、固定证据的侦查能力。律师既要能做辩护人,也能充当侦查员、公诉人,要能代入侦查机关甚至公诉机关的视角开展取证、固定证据甚至驳斥辩解的工作;对于情节匪夷所思、客户轻信程度有违一般人认知的案件事实,律师要善于从不合常理的事实中提炼符合法律规定的犯罪情节、犯罪线索;勤于检索出台较晚、普及度较低的冷门司法文件,总结案件最新进展和初步侦查方向,向警方证明犯罪情节的严重性、案情满足立案条件,也便于警方立案后迅速启动侦查工作,快、准、狠的突破案件、固定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