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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修原创丨联手破题,融合发展 ——写在植德与漫修战略合作签约之际(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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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中国,越来越多的律所正面临着这样一个现实:技术机构在追求创新,客户在追求创新,同行也在追求创新,所以,每个律所不得不时刻思索如何创新变革,尤其是在律所规模化日益成为共识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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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而精致?

有的事务所,秉持“小而美”的思路发展多年,小日子原本过的挺滋润,但近几年连续遭遇规模大所的“降维打击”,骨干律师及重要客户均流失严重,合伙人团队站在十字路口艰难抉择,最终痛定思痛,思变图新,选择转型,合伙人割舍多年积累的利润,忍受巨大成本压力,转身急速奔向理想中的高端规模化之路。

 

高端细分?

有的事务所,定位高端细分领域,立志成为追求极致专业化的精品所,成立数年来年年业绩翻番,但面对行业性大客户日益增长的“全域识别”的行业化要求,一时无法妥善因应,事务所的发展突然遭遇瓶颈,业绩增长停滞不前,合伙人团队陷入沉思,直言律所再不变革则前途未卜。

 

专业强所?

还有的事务所,在特定区域的某些领域长期保持强所地位,也长期保持着较高的利润率,但更长期面临着规模大所和红圈所的南征北伐,规模和业务领域的扩张受到很大限制,律所承受的压力巨大,合伙人团队急切渴望变革图强,再造律所。

 

这些都是真实的案例,东南西北各具特色的区域强所,无不面临着律所规模化浪潮的冲击,也因此不得不走上律所变革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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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怎样的变革才是真正符合律所需要和发展规律的变革?

 

这个问题实实在在困扰着许多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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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著名的《律所再造:律所变革的宣言书》一书的作者Jaap Bosman教授认为:


 
首先

律所变革是为了追求不断的成功,那么就需要保持开放的思想,保持对发展模式和制度的不断反思;

 

其次

律所必须清楚地理解,变革和创新并不是目的,目的是要让律所变得更好;

 

最后

律所必须明白,律所的变革必须有清晰的目标和方法,不能为了改变而改变。律所变革的核心追求是增强律所的盈利能力,做一个更健康的、更有盈利能力的律所。

 

Jaap Bosman教授的律所创新再造理论高屋建瓴地说明了怎样的变革才符合律所发展的要求,中国律所应善于运用律所创新再造理论,从自身实践出发,开放思想,充分反思,走有自身特色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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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植德与漫修签署战略合作协议,联手启动具有自身特色的律所创新融合发展之路,就是将律所再造理论付诸实践的绝佳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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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当植德所与漫修所“邂逅”,双方立刻意识到,实现植德与漫修的紧密的战略合作,并积极探索谋求进一步的融合发展,正是最符合双方特点和需求的律所再造式的创新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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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徐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