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法学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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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 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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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人事、民商事、企业法律顾问
● 王玉存诉姑苏食品机械有限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我方向法院和原告提出原告主张的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应当诉社保局,而非公司。原告诉社保局成功后,公司的工伤保险待遇支付义务减轻。
2009-2012年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法学硕士2005-2009年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法学本科
曾就职于某地级市机关单位,并发表多篇调研论文,具有较为丰富的土地类案件实务处理经验。移步律师行业后,致力于企业劳动人事、土地与征收拆迁、合同纠纷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