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山二泉有好水 史地人文深溯源 | 漫修2025年度十大知产典型案例
漫修无锡 吴昊、张蕾律师 (一)欺诈认定核心规则 认定消费欺诈必须满足双重因果关系要件,即经营者故意告知虚假情况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消费者产生错误认识;消费者基于该错误认识作出购买意思表示,二者缺一不可。 (二)宣传边界认定规则 经营者使用具有历史文化内涵的地名、商标进行宣传,若水源合法、产品合格、宣传内容未超出合理范畴,且无证据证明系故意虚构或隐瞒核心信息以误导消费者,不构成虚假宣传与欺诈。 本案明确了网络消费中虚假宣传与合理文化宣传的界限,厘清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惩罚性赔偿的适用前提,对规范饮用水行业宣传、统一类案裁判尺度具有典型指导意义。 2024 年 10 月 31 日,原告W某在天猫平台购买被告无锡Z 矿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 “二泉吟” 饮用天然水泡茶水,支付货款 153.84 元。W某主张,Z 公司宣传产品源自无锡惠山泉水,称经岩层裂隙过滤、“味甘质轻、煎茶为上”,但其实际取水为上秦巷浜河水,并非惠山泉,构成虚假宣传与欺诈,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诉请:1. 退还货款 153.84 元;2. 三倍赔偿 461.52 元;3. 诉讼费由 Z 公司承担。 Z 公司辩称:其取水合法、水源为惠山山麓天然地表水,拥有取水许可与生产资质,产品经检测合格;“惠山泉” 系历史泉群概念,非单一泉眼,“二泉吟” 为自有商标,宣传未虚构事实;W某未能证明 Z 公司实施欺诈行为,亦未证明其陷入错误认识而购买,请求驳回全部诉请。 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双方围绕是否构成虚假宣传与欺诈展开激烈抗辩。 漫修律师事务所吴昊、张蕾律师接受被告Z 公司委托,代理本案一审诉讼。结合案情,主办律师迅速锁定案件核心争议:Z 公司的宣传行为是否符合欺诈的双重因果关系要件,并制定“事实固证+ 法律定性 + 证据破局” 三位一体代理策略。 (一)精准拆解法律要件,锁定抗辩核心 主办律师严格依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将欺诈拆解为四大要件:主观故意、虚假行为、错误认识、因果关系,并聚焦双重因果关系这一关键突破口 —— W某必须证明 Z 公司故意告知虚假情况或隐瞒真实情况,使其产生错误认识并据此购买,缺一不可。 (二)全面固证,夯实合法经营基础 1. 水源与资质证据:提交取水许可决定书、取水量月报表、水利规费缴纳凭证,证明 Z 公司取用地表水合法合规,具备完整生产资质。 2. 产品合格证据:提交 CMA 检测报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依据,证明产品符合 GB 19298-2014 标准,为合格饮用水。 3. 历史与商标证据:提交惠山泉历史文献、商标注册证,证明 “惠山泉” 是历史泉群概念,“二泉吟” 为合法商标,宣传具有历史文化依据。 (三)精准破局,瓦解原告诉证体系 针对W某提交的公众号文章、抖音视频、取水口照片等证据,主办律师当庭指出: 1. 宣传账号主体并非 Z 公司,无法证实宣传行为系 Z 公司作出; 2. W某证据自相矛盾,既称水源为自来水又称河水,未完成基础事实证明; 3. W某未举证证明其因宣传陷入错误认识,无法满足双重因果关系要求。 通过严密逻辑与扎实证据,主办律师成功向法庭阐明:Z 公司宣传系对产品与地域文化的合理表述,无虚构、隐瞒行为,不构成欺诈。 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作出(2025)苏 0206 民初 10796 号民事判决,法院认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编若干问题的解释》,欺诈认定须满足双重因果关系。W某提交的宣传材料、视频等证据,无法证明Z 公司实施虚假宣传行为,不符合第一重因果关系要件,其主张Z 公司构成欺诈无事实依据。同时,本案不存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情形,惩罚性赔偿缺乏基础。 最终判决:驳回原告W某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W某负担。 (一)专业办案:精准把握法律要件是胜诉关键 消费欺诈类案件中,双重因果关系是法院裁判的核心标尺。律师代理时切忌泛谈 “虚假宣传”,必须紧扣 “故意告知虚假 / 隐瞒真实 — 错误认识 — 意思表示” 的逻辑链条,缺一则抗辩成立。本案胜诉核心在于律师精准拆解要件,以证据链完整对应要件事实,获得法院采信。 (二)证据策略:合法合规证据是最强抗辩 企业日常应规范留存取水许可、检测报告、缴费凭证、商标证书等文件,一旦涉诉可快速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经营合法、宣传有据。同时,对第三方平台宣传内容做好主体区分,避免被无端归责。 (三)风险提示:企业宣传需守住法律边界 1. 宣传内容应真实、准确、可验证,不得虚构水源、品质等核心信息; 2. 使用历史文化地名、商标时,应区分地理特定指向与文化泛指,避免引人误解; 3. 重视产品标准与标识合规,品名、水源标注应与实际一致、与检测匹配。 (四)客户沟通:专业信任源于全程把控 代理中,主办律师及时向客户梳理争议焦点、证据清单与庭审预案,稳定客户预期;庭审中严谨质证、清晰释法,充分展现专业能力,既维护客户合法权益,也彰显律师执业价值。 吴 昊 漫修无锡执业律师 南京财经大学民商法学硕士,数据交易师,业务领域:商标、不正当竞争、著作权、商业秘密、数据合规等知识产权及企业常年法律顾问相关服务。 张 蕾 漫修无锡执业律师 南京大学法律学士,专利代理师、数据交易师,具有多年的知识产权领域商标、专利、著作权等申请与维权法律服务的丰富经验。W某诉Z公司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





